渝北体育馆篮球赛安排-渝北体育馆篮球场
2012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竞赛规程(草案)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承办单位
男子:
第一阶段2012年3月20日至26日在福建晋江、四川绵竹、广东广州黄埔、河南漯河举行。
第二阶段2012年8-9月(待定)在浙江桐乡、辽宁营口、内蒙古赤峰、黑龙江大庆举行。
女子:
第一阶段2012年3月1日至7日在四川广元、重庆渝北举行。
第二阶段2012年8-9月(待定)在辽宁丹东、山东枣庄举行。
三、竞赛办法
联赛分A、B组、两个阶段分别进行比赛。
(一)组别划分
男子:
A组为上一年度青年联赛前16名的队,第一阶段蛇形排列分为A1、A2两个小组;B组为17名以后的队,蛇形排列分为B1、B2两个小组;
女子:
A组为上一年度青年联赛前8名的队;B组为9名以后的队;
上一年度没有名次的队,就近安排,分入各组,如某组参赛队超过8支,比赛办法按照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办法
第一阶段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赛程为七天)。
1、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出预赛名次(每队两天打三场);
2、半决赛:(每队每天打一场);
预1vs预4
预2vs预3
预5vs预8
预6vs预7
3、决赛:(每队每天打一场);
预5预8负vs预6预7负(7、8名)
预5预8胜vs预6预7胜(5、6军)
预1预4负vs预2预3负(3、4名)
预1预4胜vs预2预3胜(冠亚军)
(三)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上、下半时之间休息8分钟。
2、每队必须分成甲、乙两组各6名运动员参加第一、二节比赛。第三、第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如某队由于伤病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办法同第一阶段。
(四)升降组:
男子:每年根据各组名次进行升降组,A组后4名次年降入B组,排在B组前4位置;B组前4名次年升入A组,排在A组后4位置。
女子:第一阶段结束后,A组第7、8名降入B组,排在B组前2位置;B组前2名升入A组,排在A组后2位置,参加第二阶段比赛。以第二阶段名次作为年度最终名次。
(五)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
(六)使用篮管中心提供给赛区的侨伟牌篮球七号(男子)、六号(女子)比赛用球。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男子:
第一阶段:
福建晋江(A1组):广东宏远、浙江稠州、江苏南钢、浙江广厦、辽宁恒业、东莞柏宁、福建、广州自由人。
四川绵竹(A2组):山东、东莞新世纪、八一、山西中宇、北京、香港、四川金强、佛山。
广东广州黄埔(B1组):青岛、河北清泉、天津、辽宁三沟、新疆广汇、河北体育局、江苏同曦、
河南漯河(B2组):吉林、黑龙江、上海、沈阳东进、新疆体育局、湖北、 四川体育局
第二阶段:
浙江桐乡(A组决1-8名):第一阶段A1、A2组1-4名进行比赛。
辽宁营口(A组决9-16名):第一阶段A1、A2组5-8名进行比赛。
内蒙古赤峰(B组决1-8名):第一阶段B1、B2组1-4名进行比赛。
黑龙江大庆(B组决9-16名):第一阶段B1、B2组5-8名进行比赛。
女子:
第一阶段:
四川广元(A组):广东、辽宁、八一、黑龙江、江苏、北京、山东、河南
重庆渝北(B组):河北、沈部、四川、上海、湖北、(浙江、福建、重庆)
第二阶段:
辽宁丹东(A组:决1-8名):第一阶段A组前6名和B组前2名进行比赛。
山东枣庄(B组:决9名以后):第一阶段A组7名以后和B组3名以后的队进行比赛。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运动员15名 ,只允许确定的12名运动员参赛。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5名运动员中替换,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后,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 1992-1994年出生,但每队允许报1990-1991年和1995年以后的运动员各3名。
2、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接受资格审查。
(1)交验中国篮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全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登记证》。
(2)各赛区根据篮管中心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参赛队员。
(3)赛区成绩册统一记载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4)凡在成年队注册的适龄运动员,本年度(本赛季)未参加成年队比赛,可以参加青年联赛。
(三)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六、排定名次办法
根据篮球规则中有关规定排定名次。
七、奖励办法
(一)第二阶段获A组前8名队颁发成绩证书。
(二)第二阶段A组和B组前8名决赛评选出“最佳得分”、 “最佳三分球投手”、“最佳篮板球”、“最佳助攻”、“最佳抢断”、“最佳扣篮”、 “最佳盖帽”等奖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给予奖励(奖品赛区提供)。
(三)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各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2名,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执行, 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于赛前30天开始,赛前20天截止。各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寄到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运动员电子版照片发给赛区的竞赛部门,以便制作秩序册。
(二)运动队报到、离开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运动队每人每天自交伙食宿费男队100元,女队80元,(不得收取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赛区负责接待16人(按照交纳食宿费的人数,最多提供8个标准间住房),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各单位在报名时向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交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复印件。
九、其他
(一)赛区秩序册以篮管中心注册部门审核通过资料为准,运动员名单要附照片。
(二)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赛区总结(均要求用A4纸并打印三份)汇总报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各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经中心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技术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主办单位和联赛网站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十、各赛区需安排一次由裁判长主讲的《2010年篮球规则》讲解课。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改。